2018-06-15 浏览4043 次
范贞律师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13910140617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危害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以发生在北京的一个糖尿病患者腹泻医院处置不当导致高渗性昏迷案例,提醒医生和糖尿病患者关注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处理。
案件经过:患者糖尿病史20余年,平时胰岛素降糖治疗。因为腹泻10余次/天,10月1日上午到甲医院诊疗,医院检查大便常规后,诊断肠炎,开具葛根芩连丸、香连片、左氧氟沙星片、口服补液盐等,嘱患者回家口服。服药后,患者腹泻无明显缓解,当晚10点左右又到甲医院诊疗。检查血常规白细胞17.6*109/L,中性0.85;大便常规黄稀。医院安排左氧氟沙星静脉输液后回家。
10月2日中午因为呕吐、腹泻、发热、神志不清2小时呼叫120送到乙医院。乙医院诊断“2型糖尿病、高渗昏迷”,给予降糖、补液、改善电解质紊乱等对症治疗。当晚23:50左右出现血氧饱和度降低。10月3日6:30呼吸减慢停止,血氧饱和度降至40%,血压测不出,立即给予胸外按压、多巴胺、肾上腺素等抢救治疗,后出现肾衰,病情逐渐恶化死亡。死亡诊断:糖尿病高渗昏迷、肾功能衰竭、代谢谢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电解质紊乱、肺部感染等。
鉴定与判决:患者系老年糖尿病患者,此次发病前使用胰岛素等药物控制血糖,血糖水平稍高于正常值。甲医院诊断肠炎无不当之处,针对肠炎诊断所采取的治疗亦属合理。但是存在以下不足:1.糖尿病患者腹泻没有检查血糖,没有针对性调整胰岛素用量。2.没有及时检查电解质,没有及时发现腹泻导致的等(低)渗性脱水。3. 对患者在糖尿病基础上可能因肠炎导致剧烈腹泻进而出现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的危险性未能予以高度重视,延误了对其病情的诊断、监测及治疗,导致患者终因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案例警示:糖尿病合并重症感染,无论平时口服降糖药还是使用胰岛素,都应该根据血糖监测使用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发生腹泻,不能按照普通患者仅使用抗菌素、止泻药处理。还必须1、检查血糖,根据病情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2、检查血电解质,是否存在电解质紊乱。腹泻可能导致脱水、低血钠、低血钾等,需要口服或者静脉补充生理盐水或者3%氯化钠溶液等。腹泻处理不当,容易诱发糖尿病高渗性昏迷,危及糖尿病患者生命。
看病应当按照医嘱。但是医院门、急诊工作繁忙,医生难免考虑欠周全。糖尿病患者、家属需要了解一些糖尿病诊疗的常识,必要时提醒医生。我们坚信:预防一起医疗事故就是拯救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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